1.问: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项目,都必须用公务卡结算吗?
答:原则上必须用公务卡结算,确因特殊情形无法使用的,需填写《未使用公务卡及对公转账结算审批表》。
2.问:校外专家的劳务报酬可以用公务卡支付吗?
答:不可以。收款方为个人的劳务报酬,不具备公务卡及对公转账结算资质,可按规定以银行代发形式支付,无需使用公务卡。
3.问:公务卡丢了,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该怎么处理?
答:可先行个人垫付(需附完整支付记录),同时办理公务卡挂失补办手续,报销时填写审批表,写明原因:公务卡故障/挂失补办,暂无法使用,支出为急需项目,并附挂失补办凭证。
4.问:在偏远山区调研产生的小额支出,没有刷卡条件怎么办?
答:可先行个人垫付(需附完整支付记录),报销时填写审批表,写明原因:交易地偏远,无公务卡刷卡条件,无法对公转账,必要时附调研地点说明等佐证材料。
5.问:同一笔报销涉及多个目录内项目,审批表需要分开填吗?
答:不需要。可在同一份审批表中逐项填写经费编号、名称及金额,确保与报销票据一一对应即可。
6.问: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且未提交审批表的,财务部门会受理报销吗?
答:不予受理。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且无合规审批手续的,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。
7.问:公务卡结算的支出,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
答:需提供发票、公务卡支付记录、报销单,涉及采购的还需附采购清单、合同等相关材料。